吳宗憲涉挪千萬私用 遭起訴
涉違反證交法 吳宗憲被起訴
影片: 吳宗憲捲上櫃公司掏空案 遭檢方起訴
圖: 藝人吳宗憲資金周轉不靈,與股票上櫃的聯明行動科技公司董事長許豐揚假簽採購合約,由聯明以預付款名義開本票,供吳向人票貼套現4000萬元,票據截止前,吳回軋2750萬元,台北地檢署上午將吳宗憲依違反證交法罪起訴。
吳宗憲涉挪千萬私用 遭起訴
藝人吳宗憲因涉入上櫃公司「聯明行動科技」掏空案,今天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。檢方清查發現吳宗憲與聯明公司簽約拿到錢後,未作公用,反而將新台幣1250萬元挪為私人花用。
檢方表示,吳宗憲是阿爾發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,他與聯明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豐揚是朋友,吳宗憲與許男共謀「假交易、真借貸」,兩人於民國98年1月5日簽約,明訂聯明公司向阿爾發公司購入1億8000萬元的產品,換算時價為60萬片LED產品,但實際上,雙方產業不同,簽約合作就有疑點。
檢方指出,許豐揚以「預付阿爾發公司購物款」名義開立6000萬元的本票,其中2000萬元的本票,許男兌現後挪為私人花用,而吳宗憲則拿走4000萬元的本票並向張姓友人票貼借得4000萬元,卻未作為阿爾發公司購料或採購設備。
檢方表示,吳宗憲疑擔心4000萬元的本票會跳票,於票據到期日前,將2750萬元匯入聯明公司帳戶,剩餘1250萬元,由聯明公司的自有資金支付。
起訴書指出,吳宗憲與許豐揚以此方式共同侵占聯明公司3250萬元,其中吳宗憲分得1250萬元,許男則分得2000萬元。兩人以虛偽交易套取資金,且將3250萬元朋分花用後,在98年3月25日取消合約。
檢方另外查出,因這筆掏空6000萬元的假合約取消,許豐揚為掩飾兩家公司虛偽交易,扣除吳宗憲先前匯款2750萬元,還欠3250萬元,許男則於98年12月間,向金主借得3000萬元,作為吳宗憲還款。中央社 2012年3月13日
涉違反證交法 吳宗憲被起訴
藝人吳宗憲資金周轉不靈,與股票上櫃的聯明行動科技公司董事長許豐揚假簽採購合約,由聯明以預付款名義開本票,供吳向人票貼套現4000萬元,票據截止前,吳回軋2750萬元,台北地檢署上午將吳宗憲依違反證交法罪起訴。
檢方依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「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、監察人或經理人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,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」罪治罪,許豐揚是主嫌,吳宗憲是共犯,若罪名成立,吳宗憲可判處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,吳宗憲將坐牢。
吳宗憲票貼、套現4000萬元的對象,也非泛泛之輩,他是綽號「楊醫師」的三溫暖業者楊振豐。楊振豐95年間捲入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的炒股案、司法黃牛案,另因偽證罪被檢調查辦,後獲判緩刑,陳哲男案發燒時,一度傳出陳哲男向楊下跪要求扛罪。
檢察官張書華去年7月發動偵查,搜索聯明公司,並約談吳宗憲,吳宗憲到案多次,雖聲稱是以證人身分到案協助檢察官釐清案情,但最後仍被檢方認定「涉案明確」。
檢察官查出許豐揚掏空、炒作股價、非常規交易等多個犯行,一併起訴許豐揚、許豐揚的前妻楊詠淇、聯明掛名董事長劉檠宏等9人,許豐揚、楊詠淇、劉檠宏各求刑8到15年。
起訴書指出,98年初,吳宗憲的阿爾發公司產能有限,無法大量穩定生產LED商品,吳宗憲與許豐揚98年1月15日代表2 公司虛偽簽訂採購合約,由聯明向阿爾發購入1億8000萬元的產品,再以預付款名義,由聯明開立4張共6000萬元的本票,吳宗憲取得其中2張,面額為4000萬元。
取得本票後,吳宗憲向楊振豐票貼借得4000萬元,並未作為阿爾發購料及採購設備,卻供自己周轉,2張本票票據到期日為98年3月31日、98年6月30日,屆期,吳僅匯入2750萬元到開票的兆豐銀國外部帳戶,檢方偵辦認定,吳宗憲分得1250萬元的利益,許豐揚也藉此假交易,套出公司資金2000 萬元個人私用。
據了解,聯明行動科技公司目前仍是上櫃公司,但因財務報表交不出來,遭櫃買中心停止交易,至今已長達半年以上。2012/03/13 聯合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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