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(中)被檢舉收賄,特偵組介入調查,28日傳喚胡,調查後,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。
台中高分院院長洪文章,昨上午9點10分接到檢察總長黃世銘的電話,告知特偵組將前往搜索一法官辦公室;10分鐘後,6、7名特偵組人員即抵達台中高分院,直接到胡景彬位於5樓的辦公室搜索,查扣一批卷宗資料。
據指出,胡景彬涉嫌自99年起以每案100萬元不等代價,透過林姓律師收受當事人賄賂,胡收賄後即對當事人案件作出有利判決,至少2件案件疑遭胡上下其手,特偵組已調閱可疑案件卷宗研究,但胡、林否認收受賄款。
特偵組昨日會同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,動員96人大搜索,地點包括胡景彬位於台中高分院的辦公室、林姓律師經營的律師事務所等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台中市16處地點,傳喚胡與林等多人到案釐清案情。
特偵組在胡景彬三房住處查扣319瓶各類高級酒品、現金2653萬、人參禮盒20盒。
涉貪法官胡景彬有三「妻」六子,三女名下全部資產逾三億元,胡景彬還按月提供五萬到廿多萬元的生活費,每月支出超過卅萬元,弄到入不敷出;同事對他的多「妻」多子嘖嘖稱奇,他竟說「要傳宗接代啊!」
特偵組昨以簡報、繪圖,鉅細靡遺地披露胡景彬元配、二房、三房的資產,這也成為檢警追查胡案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的重要依據。
特偵組資料顯示,胡的法官薪資每月十八萬多元(實領十六萬多元),每年約二百多萬元;但特偵組以胡景彬每年收入扣除其妻小龐大支出,從九十九年起,每年應呈嚴重「入不敷出」情形,實際上他卻應付自如。
相關資料指出,胡上酒家接受廠商性招待,還投資地下錢莊、放高利貸,並外遇生女,八十六年公懲會調查時,胡辯稱到酒家「為紓解工作壓力」,且僅唱歌而已,並無不法情事。
辦案人員還透露,胡景彬子女均已成年,但大多花父親的錢,部分還是「閃靈刷手」,每月刷卡費驚人。(自由電子報)
特偵組調查胡景彬涉貪汙一案,在23日偵查終結,將胡等人6人依貪汙罪起訴,胡景彬、三房黃姓女子、廖姓男子被移審台中地方法院,約10時裁定胡景彬、黃女繼續羈押,廖男以30萬元交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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